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
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销号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19:关于“陇南市尾矿库环境风险较大。陇南市现有涉重金属尾矿库140座,存在安全和环境风险的110座,其中10座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或涵养区,8座位于河流滩地,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
责任单位:宕昌县安监局、宕昌县环保局。
整改目标:加快实施“一库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全面完成尾矿库综合治理任务,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涵养区、河流滩地的尾矿库进行分类施治,按照治理方案进行综合治理。完成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修编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完成情况:认真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一库一策”和“一库一县级领导抓治理”的要求,结合我县尾矿库实际,制定了全县尾矿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设计方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整改任务清单式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治理。同时,我局通过开展专家会诊、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多种科技手段,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治理,并在有关乡镇成立了以安监站为主的工作机构,督促尾矿库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治理尾矿库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防止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县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对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宕昌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6日至2017年10月10日,共计5天。
受理部门:宕昌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6123667
联系地址:宕昌县城关镇长征路66号
宕昌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17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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